商標注銷之后能否恢復
一年內不能恢復。
《商標法》有規定:第四十六條 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,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,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,不予核準。
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時,商標局有權撤銷注冊商標活注銷注冊商標,其后果為商標注冊人失去該商標專用權,不再受法律保護。在商標被注銷或者撤銷的情況下,為了防止發生商標出處的混淆,本條特別規定,注冊商標被撤銷的或者期滿不再續展的,自撤銷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,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,不予核準。
看完本文之后,對于這個問題大家都知道了吧,這是比較重要的常識問題。對于商標所有權人就要通過規定才能知道能否恢復,答案是一年內不可以進行恢復,需要根據規定來進行辦理。
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??! 商標;專利;版權;法律